[ 教戰守則-私校教師須知 ]
教育部重申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規範
[ 教戰守則-私校教師須知 ]
教育部函釋私校聘約為學校重要章則
私校聘約為學校重要章則,應納入校務會議討論,主管機關
教育部和國教署均已函釋
清楚
,殆無疑義。
各校
若有聘約未經校務會議討論即實施者,可通知全國私校工會處理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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